广州银行结算合同纠纷律师

-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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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能否变更条款?

添加时间:2025年10月1日 来源: 广州银行结算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gyxjsht.com/

合同签订后能否变更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一旦成立,即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并不意味着合同内容不可更改。事实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是可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任何关于合同条款的变更都必须采取书面形式(除非另有约定),并且确保变更后的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一款:“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合同条款是否公平?

判断合同条款是否公平,主要依据是看该条款是否存在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情况,即是否违反了公平原则。这包括但不限于条款内容是否显失公平、是否采用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以及是否违背了一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等因素。在实践中,如果某一条款明显偏向于保护一方的利益而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则可能被视为不公平。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签订之后并非绝对不可变动其条款内容;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并通过正当程序完成,则允许当事人之间就原合同条款作出适当调整以适应实际情况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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